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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全文公布!

来源(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) 作者(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) 阅读()2022年9月7日

第七十八条  违反本法规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第七十九条  违反本法规定,给消费者造成人身、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,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、罚金时,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
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,污染环境、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,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八章  附    则

第八十条  粮食收购、储存、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,依照有关粮食管理的法律、行政法规执行。

第八十一条  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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